一個輕鬆歡樂的小遊戲。
陷害、卡人,就是這麼簡單而已。
Eight & Half (八又二分之一)
遊戲組成:
1號、2號卡,每個四張。
0號、3~9號卡,每個6張。
1/2、鬼卡,每個八張。
共72張卡。
算錯的肯定是你的計算過程有誤。
遊戲組成:
1號、2號卡,每個四張。
0號、3~9號卡,每個六張。
1/2、鬼卡,每個八張。
共72張卡。
算錯的肯定是你的計算過程有誤。
遊戲目標:
將所有卡片出完。
最先出完的為贏家。
其他玩家中,卡片最多的為最大輸家。
(卡片包含吃到的與最後手中沒出完的)
贏家有積分2點、吃牌最少的玩家有積分1點。
(應該是讓大家玩說看要幾點最贏之類的吧)
贏家可以在下一場時,與最大輸家交換一張公開卡。
遊戲設置:
1.將所有卡片洗勻,並均分給所有玩家。
(某些玩家可能會多一兩張牌)
2.每位玩家的卡片以面朝下疊成一堆,此為每個人的牌庫。
3.每位玩家將各自牌庫的前三張牌,以面朝下分發成三堆,每堆一張。
(這三張叫做隱藏卡)
4.每位玩家再拿取牌庫三張牌,以面朝上放置在剛剛那三張隱藏卡上,每堆一張。
(這三張叫做公開卡)
5.每位玩家再抽三張當手牌。
PS.在任意時候玩家都必須保有三張手牌,如果使用後要馬上補牌,抽滿三張。
遊戲規則:
A.遊戲由手中黃色牌最少的玩家開始,他必須丟棄一張牌以形成棄牌堆。
B.每位玩家在自己的回合中必須丟棄牌到棄牌堆最上面,並順時針換下一位玩家。
B-1.棄牌必須符合以下規定:
丟的牌必須大於或等於棄牌堆最上面那張牌。
如果有好幾張相同數字牌,可以一次全丟。
玩家也可以出特殊卡片。
B-2.特殊卡片說明:
鬼卡:出了數字不變,有點類似PASS拉。
1/2卡:可以出在八以外的牌上,數字+1/2,當然可以疊兩張1/2。
0號:可以出在整數上,數字歸零,下一家可以隨意出牌。
C.如果無法棄牌的玩家則必須把整疊棄牌堆回收放旁邊,遊戲最後會計分。
(這些牌不會也無法在遊戲中再度使用)
C-1.下一位玩家負責出一張新的牌來形成棄牌堆。
D.如果有玩家讓棄牌堆變成1/2或是出了鬼卡,該玩家會變成通緝犯。
D-1.下一位玩家如果出的卡剛好是下一個整數的話,就能抓到通緝犯。
D-2.被抓的通緝犯就必須收走棄牌堆所有的牌,抓到通緝犯的人還可以再出一張牌。
D-3.抓通緝犯並不是必要的,玩家依然可以任意出符合規定的牌。
E.如果有玩家手中同時有8號與1/2卡,可以同時打出。
E-1.下一位玩家不能出1/2卡,當然0號也不行。(特殊卡規則有)
E-2.下一位玩家可以出鬼卡、或是一樣出8號與1/2卡、或是出9號來抓通緝犯。
F.如果有玩家出了5號,下一位玩家『必須』出不大於5的數字。
F-1.5號卡必須依照正常出牌方式出,就是只有在棄牌堆不大於5時有機會出。
F-2.下一位玩家一樣可以出一張5號卡來婊下一家,以此類推。
G.如果有玩家出了9號卡,就表示這堆棄牌堆快到頂了。
G-1.9號卡是最大數字的卡,底為紅色,與6號卡明顯有區別。
G-2.棄牌堆可以被1/2卡加上去,不過超過9的話你就抓不到通緝犯了。
G-3.就算被加上去超過9,你還是必須依照規則棄牌。(相當於只有特殊卡能出了)
H.如果玩家的牌堆用完時,還是必須繼續出手中的卡。
H-1.如果玩家出完手中的卡且沒有牌堆可抽時,他可以開始使用一開始桌面上的牌。
寫在I之前.如果玩家開始出桌面上的牌後,遇到必須將棄牌堆回收時,必須將牌收至手中。
寫在I之前-1.玩家可能會拿超過3張的手牌。
寫在I之前-2.手上的牌必須依照一般出牌的方式出完後才能繼續出桌面上的牌。
I.如果玩家可以開始出桌面上的牌時,必須優先出三張公開卡。
I-1.公開卡依舊放在桌面上開著出,每次只能出一張。
J.如果玩家三張公開卡都出完,下一輪就能開始出隱藏卡。
J-1.隱藏卡必須蓋著出,每次只能出一張。
J-2.如果出的隱藏卡合理,則沒事。
J-3.如果出的隱藏卡不合理,則必須將棄牌堆與該張隱藏卡收起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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